知道Miles Davis的人一般都知道他在1959年初录制的Kind of Blue,这张专辑从发行到现在全世界的销量莫说是爵士乐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是流行音乐里面也是不多的。Miles在这张专辑中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Cannonball原本就不是很强势的人物,Coltrane此时已经逐渐游离于Miles的控制范围,Bill Evans正在委曲求全争取自立门户,节奏部分自然更是听命于Miles小号的指引,因此上Miles才能在一帮铁杆兄弟的帮助之下任意为之,扬长避短,调性十足。
从销量上看,Kind of Blue已经不是小众的音乐了,而其中的曲调也悠扬抒情的不象话,几乎可以勾起所有人群的共鸣。简单的说,这张专辑不再曲高和寡,吵吵闹闹,让人觉得不知所云,而更像是普及教育一般,让每个听过的人都可以说"我喜欢爵士乐,特别是Miles Davis!"

从我的经验来看,喜欢爵士不代表高雅,喜欢摇滚不代表愤怒,喜欢S.H.E不代表流行,事实上,喜欢什么都只是皮,皮下包裹着的则可能是完全的另一回事。
王朔有篇小说叫做《你不是一个俗人》,内容大概是讲几个年轻人以将处于失意状态的人无耻吹捧到找不着北以期鼓励对方为己任,并且不求回报的故事,其中的一部分情结被冯小刚一字不改的用在了他的贺岁片《甲方乙方》当中。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什么意思,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有些意思。俗人,按照王朔的理解应该就是屈从于社会的人,被各种成文额不成文的规章、规范约束的人,被各种有形的无形的力量左右而不挣扎的人。在他的小说中肆无忌惮的嘲讽这些人,而他的小说的主人公大多都是那些企图与这些力量和规范进行抗争,以求脱俗,尽管多数情况下他们的抗争陷于口腔快感,舌头的体操。
俗人没有自己的主张,6岁上小学,13岁上中学,18岁上大学,22岁开始混社会,25岁结婚,26岁养孩子......俗人没有自己的生活,别人初恋他也开始蠢蠢欲动,别人过情人节他也买玫瑰,别人穿红他不敢带绿。俗人虽然不是同父同母,却都有着相同的五官,就是面目不清。谁都知道这样子一点意思都没有,深陷俗人堆而不作俗人成了很多人的追求。
但是如何才能脱俗呢,一定要和俗人的生活背道而驰就是脱俗了!?不上学是不可能的,想跳级或者读少年班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遇到心爱姑娘该追还是要追,不能因为想脱俗就出家;四时八节的礼仪、礼物还是要照顾到,否则会被斥为没良心的东西;这些都是大节,不能免俗,小节之处是不是可以作一些改弦更张呢?天天追着时尚媒体,对那些主持人或者编辑的话言听计从,这是俗的;可总是挣扎着与流行时尚背道而驰,也未必就是高雅,时间长了会和社会脱节,连语言都会落伍;喜欢美国枪战、超级大片这是没脑子,感观动物;可只看欧洲、以色列等等犄角嘎拉的低成本不代表你有品位,反而不真实的面目可憎。母亲节给妈妈打电话是临时抱佛脚,不打电话是没有良心;新年来临陪你倒数是佯装激动,在家里躲着是麻木不仁......罢了罢了,原本是挺轻松的日子,老崩着这么一根上纲上线的斗争弦活的太累了,干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于是放松下来,顺着自己游走下去,过上三年五年回头看,自己和身边的人过着一样的生活,想着一样的事情,为同样的事情发愁,做着同样的脱俗梦,自己原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没有中间道路好走,却又不得不走在中间道路上。这就是现在的生活。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789098
一直在心里惦记着<卡萨不兰卡>里哪个老黑弹奏的那首曲子,不知那位好人有收藏,如果能够提供一下,我将不胜感激.
把爪子拿出来,放在磨刀石上......
别找我,我也掰不清这个道理,不然就不发这么大一个牢骚了。俗就俗吧,我认了,所谓大智若愚、大勇若怯、大奸似忠、大智若愚,说不定,大俗还弱雅呢
最害怕成为的最不想成为的恰恰是最可能成为的,所以努力做姿态拗造型出来的恰恰是我(们?!) 看了你说的才猛然明白自己也俗啊,俗的乐不可支千方百计,我愤怒的时候听SHE,我欢喜的时候听摇滚我瞌睡的时候听爵士...么不是那些从来不担心也从来不想咋样咋样的人,不管啥造型从不经大脑的主才是真正的不俗...但是那不是只有白痴或罪犯才是我孜孜以求的真正不俗?
这是个什么理论......
世界上有没有一条可以自圆其说的循环论证啊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我不想被迫遵守那些七节八礼,但是又找不到有力的理论支持做个不俗的自由人...我该砸办呀? 又开始想......真俗啊!!! 真理是不用追求的吗?
ECOP你有闲不如把这个理论问题解决一下?
今日之bt已不是昨日的变态,阳光明媚的下午,酒足饭饱之后我都会携bt一起坐在臭水沟边的草地上,抽支烟,聊聊天,坐看风起云涌,体察冬去春来,共赏日月光华。差距正在逐渐缩小,只要再给他一些辰光
明明是皮包,硬要说是包皮,BT真变态,真讨厌... 我还就不明白了,同在一个公司,思想境界的差别咋就这么大捏?!
“从我的经验来看,喜欢爵士不代表高雅,喜欢摇滚不代表愤怒,喜欢S.H.E不代表流行,事实上,喜欢什么都只是皮,皮下包裹着的则可能是完全的另一回事。”
你文章清秀隽永、图文并茂、赏心悦目,令朕如饮甘露-高雅;你的文章又在舒怀中隐藏现实主义批判,辛辣而不粗俗-愤怒;你又如S.H.E般多产并质优品佳-流行;事实上您喜好不仅是皮,而深刻领悟皮下包裹着更为深层的内涵,如果领悟了的话,便不再是皮,是包皮。。。
爱卿虽身为一介俗人,却有一颗不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