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的真正的摇滚乐恐怕用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和我的两个朋友相比属于末入流的水平,连什么算摇滚也搞不清楚,所以只能在他们面前避而不谈,因为实在是没有资格来讲关于摇滚的故事。可是虽然少听,甚至不听,但是崔健的音乐无疑应该还是摇滚的,这个昔日的小号手至少从形式上符合我对摇滚乐的理解。

第一次听到他的歌应该是十几岁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听不清他到底在唱些什么,而且我可以感觉到他是故意不将歌词唱得口齿清晰的,当时我算是谭咏麟的歌迷,一个说鸟语的广东人的歌词尚能让我明白,一个地地道道的大陆同胞却如此,我只能将他束之高阁了。再听到他的歌是从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口中,她有些摇摇晃晃、满不在乎的唱"我从南来走到北,我从白来走到黑",姑娘吐字标准,口齿清晰,银铃般的声音将这歌唱得琅琅上口,特别是那种满不在乎的劲儿让我有些着迷,后来知道这首歌叫做"假行僧",是崔健的。再后来就是就是那首叫做《花房姑娘》的歌了,恐怕让所有摇滚乐迷或崔健迷都郁闷乃至抓狂的是,我初次听到并且喜欢上的仍是流行乐版本,来自一个台湾歌手。但是接下来可以宽慰众位摇滚迷和崔迷一些,就是这二位让我重新开始将崔健的磁带找了出来,开始认真的听,直到现在。
抛开是否喜欢摇滚,至少现在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不喜欢崔健是正常的,就像我现在对貌美如画的偶像们深恶痛绝一样,因为他们的目标就不是我这样的"老"男人,老崔的歌也并不是唱给当时作为一个狗屁不通的娃娃听的。在《花房姑娘》的中有这样一句:"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它们一样,我看着你默默地说不能这样/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单单这样一句,我想现在花季少年们恐怕就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既然喜欢一个姑娘,就应该象一首民歌中唱得那样"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每天她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可是为什么老崔却非要走在老路上呢?是啊,为什么呢,如果不经过些世事,就是他喊破了喉咙也只是惘然。
老崔是有些老了,他现在的歌词依然有些含混不清,在他的现场开始有了电子音乐,但是他依然是那样的令人激动、有些冲动、有些惆怅,他将我们心中的有些感受表达了出来,虽然在台下高举双手如痴如狂的都是些"老"男人或"准"老男人。
突然想到他就像是我们每个人长大路上的一个站台,不管你是不是愿意,那都是旅途中必经的一站。
最后,《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
我光着膀子我迎着风雪
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
别拦着我,我也不要衣裳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快让我哭,快让我笑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我没穿着衣裳也没穿着鞋
却感觉不到西北风的强和烈
我不知道我是走着还是跑着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给我点儿刺激,大夫老爷
给我点儿爱情,我的护士小姐
快让我哭,要么快让我笑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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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潮这个词原本是中性词,但是从bt的嘴里说出来就透出一股邪气,不是bt你那什么嘴里吐不出象牙,而应该说你呵气如兰,口吐莲花,总之,我服了
摇不摇滚,柔不柔情,爵不爵士,流不流行,都不重要,只要在音乐中到达到高潮。。。。就够了
是正常女人就要和摇滚划清界限的吗?要不就是迷茫着或者缺乏归属感……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喜欢摇滚的女孩们是不是都是心志迷失的,看这帖子之前也从没想过或许也想不太清……用句烂俗的台词说,喜欢就是喜欢需要理由吗?边寻找喜欢的男人边喜欢摇滚似乎也是两条并不相悖的线路,喜欢摇滚乐就一定要在鼓点里找个歇斯底里的家伙吗?当然找得到更好……人和人之间似乎太容易有误解
我在还傻不拉几资源匮乏的时候就跟着我哥听到过崔建窦唯雷颂德黄家驹(那时候可怜的不知道ABC唱的摇滚啥模样)就一直隐约喜欢酱紫感觉的歌,一直喜欢到现在,是不是说明我的青春期过短啦^_^ 老崔也有《浪子归》的柔情哦
你在大街上遇着的那个口齿清楚的姑娘一定是不爱崔健的,女人一般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从南走到北,从白走到黑,一个缺乏了丧失感和迷惘的人,大约是不能体会你所说的摇滚精神的,我想.
大多女人都不爱摇滚,甚至厌恶摇滚,就是因为在她们想寻找一个安定的依靠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一个个心神无主,想撒野,想乱蹦乱跳,想一切都按自己的方式行进的自大的傻瓜,然后原来还在自己身边按捺着的,小羊似的男人(也许还是男孩)就受了蛊惑,也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以为揭掉自己的羊皮,就可以也变成只土狼...最后鲜血淋漓的倒在女人身旁.